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
2025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在交通运输部党校召开
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强调2025年要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
多部门印发《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明确2025年重点任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水利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
多部门印发《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
建议各地明确以下几点:一是在建项目续发专项债券“绿色通道”,对于已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且需要续发专项债券的在建项目,无需重新申报,经省级政府审核批准后可直接安排发行专项债券,同步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二是把握专项债项目申报节奏,两部门全年向各地开放信息系统,一年可申报4次,并于当月内下发审核结果,对各地要求在每年十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项目的集中报送。三是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随着本次政策的发布,未来专项债的项目储备量及发行量将呈现井喷之势,项目前期工作的成熟度会成为一项重要的评选要求,各地应尽快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在专项债资金下达后可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的带动作用。
总体来说,各地在谋划专项债项目时,应充分挖掘和策划项目收益点,并避免出现专项债负面清单的内容。可关注城中村改造、老旧街区改造、老旧厂区改造、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提升及等城市更新项目,信息技术、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利用专项债用作资本金的优势,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
政策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412/content_6994502.htm
12月23日,2025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在交通运输部党校召开。会议提出结合中央经济会精神,做到“五个必须统筹”。同时提出了2025年交通运输工作包括如下方面:完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深化交通运输改革、交通运输领域新质生产力、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能力等。当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围绕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提出多方面重点举措。重点包括鼓励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行业联运运行、协同发展,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发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推动交通运输绿色智慧转型升级,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支持发行
政策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202412/content_6994161.htm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412/content_6994394.htm
12月23至24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2025年要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打好政策“组合拳”:提高
政策链接: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412/content_6994275.htm
1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培训宣传,指导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有关方面深刻理解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等政策导向。提出特许经营负面清单:市场化程度高的商业项目和产业项目,以及没有经营收入的公益项目,不得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路侧停车服务、垃圾清运服务等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经营权或收费权转让等,不得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细化了特许经营者选取方式:优先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如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要充分论证采取其他方式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采取拍卖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规范盘活存量资产:要优先支持民营企业通过特许经营模式参与盘活存量资产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规范参与不涉及新建和改扩建的盘活存量资产特许经营项目。
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的投融资模式很多,特许经营只是其中一种,地方政府还可以通过授权经营等模式实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议各地学习政策要点,把握好负面清单,明确本篇政策是进一步强调规范实施,防止新增隐性债务风险,同时要求结合项目历史运营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预测项目收益、确定项目估值,杜绝“天价特许经营权转让费”现象。
政策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412/t20241224_1395145.html
12月25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从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明确了鼓励开发利用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方向和要求。目录归纳提炼八大类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鼓励性政策措施,包括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或适当倾斜、优化供应方式、合理确定土地供应价格、享受过渡期支持政策、按原地类管理、申请土地用途兼容复合利用、使用
政策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12/content_6994373.htm
12月24日至25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明确了2025年重点任务。包括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继续扩大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规模;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推行现房销售,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全面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配套实施老旧街区更新、地下管网管廊建设改造、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口袋公园和城市绿道建设、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等民生工程,推动城市管理融入基层治理。以“新城建”为引擎打造高水平“数字住建”。
本条政策是住建部门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部署,建议各地加快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并全面实施城市更新战略,优化现有老旧小区、危旧房改造,同步完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并积极发展“数字住建”、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
政策链接:
https://www.mohurd.gov.cn/xinwen/jsyw/art/2024/art_5f5e8be879754a2b92dd4add8069170f.html
12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水利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安排方式以直接投资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等方式。重点支持领域及支持标准:蓄滞洪区建设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对东、中、西、东北地区,分别按照项目投资的60%、70%、80%、80%予以支持,其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按照小(1)型500万元、小(2)型200万元的总投资基数,分省份打捆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由地方统筹安排使用;江河防洪治理、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海堤工程、水文基础设施等防洪排涝工程:对东、中、西、东北地区,分别按照项目投资的50%、60%、70%、70%予以支持:水土保持、重点水生态治理工程等水生态治理工程,对东、中、西、东北地区,分别按照项目投资的40%、50%、70%、70%予以支持。建设内容不含水污染治理、水景观建设等。
建议各地结合本次新发布的办法,统计自身切实水利需求,筛选项目,合理申报中央内预算资金。注意,对于涉及水污染治理的项目不适用于改投向领域。涉及水污染治理的项目可考虑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等投向领域。
政策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2412/t20241223_1395123.html
1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办法提出和美乡村建设重点支持东北、中部和西部地区省份,聚焦特定人口数的行政村,支持村庄公共设施、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采取定额补助,每个项目县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不超过8000万元。农村产业融合主要支持农村补短板、延链条项目,支持农业生产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农产品加工流通集聚区配套基础设施和促进乡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的给排水、污水处理、道路等设施。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中央预算内投资采取定额补助,每个项目县投资规模不超4000万元且不超总投资50%。
建议各地结合本次新发布的办法,统计乡村民生需求,合理谋划和美乡村居住环境提升项目,同时,结合农村产业配套情况及上下游供需关系,补充产业在交通、信息等要素上的不足,谋划农村产业融合项目,各地需按要求筛选项目,合理申报中央内预算资金。
政策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2412/t20241224_1395133.html
12月25日,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意见涵盖多方面内容:一、健全权益机制:完善企业数据权益形成、保护和收益分配机制,推动数据持有权等分置运行,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二、培育企业竞争力: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提高数据治理能力;引导企业向数据驱动转型,促进创新发展。三、赋能产业升级: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支持企业开放数据服务能力,助力中小企业用数创新。四、服务经济社会:制定数据产业政策,激发数字经济动能;拓展企业数据应用,创新社会治理和服务模式。五、营造发展环境:健全数据流通利用服务体系,扩大数据领域开放,提升安全合规治理效能。六、保障措施:加强人才培养,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强化部门协同推进。
依据政策内容,可谋划的项目涵盖数据权益、企业竞争力、产业升级、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具体如下:一、深入研究并试点“授权使用、分享收益”新模式,构建数据权益交易平台。二、鼓励企业利用数据分析、数字仿真等技术进行产品创新与业务流程优化,谋划数据驱动创新项目。三、以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联合上下游企业共建行业可信数据空间,谋划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建设项目。四、制定数据产业发展政策,培育壮大数据企业,支持开发高质量数据集,推动“人工智能+”应用于重点行业领域。五、构建数据要素相关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谋划产学研融合项目。
政策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12/content_6994570.htm
11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印发《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指南》围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经营管理、供应链管理、跨环节协同等业务流程提出了六个方面的举措:一是强化研发设计云端协同。二是推动生产过程智能转型。三是加速运维服务模式创新。四是促进经营管理流程优化。五是提升供应链弹性和韧性。六是探索跨场景集成优化。企业可依据自身情况,谋划如数字化研发设计平台建设、智能生产管理系统升级等项目,推动数字化转型,提升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地方应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政策,打好政策“组合拳”,加大对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持力度。比如支持当地龙头产业,疏通供应链上下游,推动数据、模型与工具互联互通,实现协同优化与创新发展,谋划数字化集成创新项目。也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数字素养技能提升行动,谋划数字化产研结合项目。
政策链接:
http://zjt.hainan.gov.cn/szjt/0503/202411/039dee38ad3742feb9dce59074b623de.shtml